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实体之间的关系
青田刑事律师
2025-04-24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的规定,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,代表法人从事相关的法律活动。法定代表人的行为通常被视为法人行为,以维护交易安全。此外,法定代表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对法人承担连带责任,如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时。这种关系涉及授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原则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70条: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能够独立享有或者承担民事权利、义务的组织。第71条:法人的代表人可以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,或者经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代表法人从事法律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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