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履约金的概念及法律规定
青田刑事律师
2025-04-29
合同履约金是指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,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,应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。履约金具有强制执行力,其目的是保障合同的履行,并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83条,履约金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且仅适用于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。在判决履约金时,法院会综合考虑违约程度、实际损失等因素,决定是否减少或免除履约金。若双方未约定履约金,则只能要求赔偿实际损失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83条,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。在违约的情况下,守约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。第584条规定,违约金应当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。若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不合理,不符公平原则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或免除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65条判决损害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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